以醫療保險來看
台灣的全民健保是介於商業醫療保險和社會福利制度之間,而美國則是以商業醫療保險為主。對於老人小孩和特殊族群有政府提供的醫療保障,但美國各州差異很大,所以醫療保險在各州的差異也很大,從論件計酬、論量計酬、HMO、DRG等各種制度都有。而以商業保險為主的話導致每個人都必須要和一家保險公司簽約才能享有較低的醫療支出,否則去看診的話花費很多。但是保險公司不一定會和每一家醫院都簽約,他只會和特定的醫療院所簽約,如果你去了不是該保險公司簽約的醫療院所看診的話則可能要自費。以醫療體系來看
台灣的醫療體系和美國有點像,醫師的培養是從實習醫師→住院醫師→主治醫師來分,只要到了主治醫師就有獨立看診的能力。而且台灣和美國一樣都有把醫院分級,從診所到醫學中心都有。但比較不同的是在美國,多數或全部的醫院是屬於所謂的開放系統,醫院只是提供醫師一個有充分醫療資源和病人住院的地方。醫院本身並沒有醫師,醫師多半是附近的診所醫師,而醫院的病人則是由醫師認為需要住院之後才住院。台灣則是閉鎖系統,醫院本身有自己的醫師和門診,不過台灣也有些開放醫院,像是中心診所,不過絕大多數仍是閉鎖醫院。另外,因為美國的住院費用很高,所以在醫院的周邊常常會有旅館等提供那些不一定非得住院但又需要在醫院做幾天檢查的病人和家屬住宿。這和台灣的住院病人等同於一定是住院且家屬常和病人住在一起的狀況很不一樣。
如同前面所提到的醫療保險的差異,這也導致了分層醫療做的好不好。在台灣,只要病人勤勞一點,他可以直接到區域醫院或醫學中心就診而不需轉診。但在美國,沒有醫師轉介的話是不可能到大型醫院直接就診。